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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设备配件采购项目
磋商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设备配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办公设备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QLFSZB-2511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725.54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顺德区人民法院大院内和执行局的办公设备配件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862.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顺德区人民法院大院内和执行局的办公设备配件采购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19862.77 | 否 |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累计结算费用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采购包2(顺德区范围内10个派出法庭及新城办公区的办公设备配件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862.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1 | 其他服务 | 顺德区范围内10个派出法庭及新城办公区的办公设备配件采购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19862.77 | 否 |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累计结算费用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1)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两个采购包的磋商,但最多只能被推荐为一个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若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采购包的磋商,需提供相应的响应文件,并且需在响应文件封面清楚列明所投采购包。本项目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评审。
(2)供应商必须对其所投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复印件,分公司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和财务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财务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声明函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并提供如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5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22663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联系方式:1803889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18038898889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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